时间不多了,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
2021年12月13日
没反馈的抓紧了
过期了以后别抱怨
如果你,
在乎个人隐私,
重视个人数据,
快去各抒己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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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
2021年12月13日。
1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[email protected]。
2.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,邮编:100044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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